神爱世人─再读一次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

录入:admin 来源: 日期:2014-10-31 人气: 字体:  

 
 全本圣经没有一节不包含神的啟示,当然全本圣经也没有一节包含神的全部啟示。要选出一节圣经,是大多数人中肯的认同為包含神对人完整的啟示的,则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应属首选。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说:『神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入祂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远的生命。』这节圣经,多少传道人用作讲道主题,多少传福音者用作福音信息,又有多少人因这节圣经得救而认识真理。无可否认,这节圣经把圣经中几个最重要的题目都点出来了。这节圣经说到『神』,说到『人』,说到『独生子』,说到『信』,说到『灭亡』,也说到『永远的生命』。

 神的爱

 首先,『神爱世人』说明神的爱。爱与怜悯有很大的分别。许多人在观念上认為人堕落可怜,死在罪中,落在审判里,所以神才来爱人。如果仅是如此,只能算是神怜悯人,不能算是神爱人。怜悯有可怜『堕落』之人的思想在里面,爱却是超过堕落的,也是在人堕落之前的。在人未堕落以前,神就已经爱人。在人堕落以后,神才来怜悯人。圣经不光说到神在人堕落之后為人豫备了救赎,更说到神在人未堕落之先,就已对人啟示祂的慈爱心意。『神爱世人』说出神在创世以前对人的心意。这心意与堕落无关。不是基於堕落,也不是对堕落的反应;乃是在堕落之前,神对人就有一个钟爱。这钟爱就如同一个匠人钟爱自己的作品,(罗九21,)一个园丁钟爱自己的园圃。(约十五1。)神按著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,所以神对人有特别的偏爱。祂对天使和万有没有这样的爱。神对堕落之人的拯救,乃是属於祂的怜悯。神对祂所创造之人的经纶,乃是出於祂的爱情。中国人很早就分出,怜悯与爱之不同。人掉到水里,把他救上来,这是惻隐之心,与仁爱不同。爱是积极心情,怜悯是消极反应;爱是往前的,怜悯是补后的。
 一般认為圣经的主题、神永世的心意,乃是神在基督里的救赎,只是人在未需要救赎之先,神就已经对人有其经纶。这经纶乃是基於神的爱,而这爱与神的形像与样式有关。要认识神的经纶,首先要被带到一个比救赎更高的水平。不是救赎不重要,乃是有更重要的大前提。创世记第一章说,神照著祂的形像和样式造人。这说明一件事,就是神的心意是要人像神。『像神』乃是更高的目的,比『救赎』更高。『救赎』只应付堕落之后的光景。『像神』却说明堕落之前的事实。
 『神爱世人』,不是因為人可怜,乃是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。人是崇高的,人在神的眼中是宝贵的,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目的是有一天他可以『像神』。这说出神对人极大的爱,神没有以这样的爱对待天使,也没有以这样的爱对待别的受造之物。这爱比神对人施的怜悯更大,比祂所施行的救赎更高。
 创世记第一章记载万物的被造时,皆以『各从其类』一辞形容之。换句话说,鸟属鸟类,鱼从鱼类,爬物属爬物类;惟独人,并无称其属任何种类。人的被造,不是『从其类』,因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。人若有类,则属『神类』,因同形像者自属同类。严格来说,『人类』一辞并不正确,因人本身不成一类,人乃是属神类。在所有的造物中,只有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样式被造,因此只有人属神类,其他各种生物才是『各从其类』。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看神的爱,就能对这神圣的爱有一个更高的认识。『神爱世人』,其目的不光是要拯救世人,更是要与人合一。有一首诗歌描写此爱如此说:
 『甚麼能使你我分离?你爱就必爱到底!你必与我永远合一,你爱刚强无可比!这爱使我感激不已,是我讚美的目的!你成為我,我成為你,这是你爱的至极!』
 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说到神救恩的高峰,乃是将人『模成神儿子的形像』。(29。)而在这话之后,保罗宣告没有任何事物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。為甚麼没有一事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?因為神的爱最终的表现,乃是将我们模成神儿子的形像,也就是叫我们『像神』。上文一诗『你成為我,我成為你』亦即神对人最终目的,表明神『爱的至极』。

人的堕落

 约翰福音第三章不光说到神的爱,更说到人的本性。牠不单说到人的被造,更说到人的堕落。约翰福音第三章整章的主题,其实就是说到人的本性。尼哥底母来见耶穌,称祂為夫子。耶穌指出人必须重生,即从水和灵而生。接著告诉他摩西在旷野举蛇的故事。尼哥底母以道德来说,可谓德高望重;只是以其本性来说,则无非撒但古蛇之后裔,不但不能称义,更不能见神的国。耶穌指出尼哥底母非在行為上出问题,乃在本性上出问题,故此他的需要不是改良,乃是重生。神的儿子被掛在木头上,不光对付了罪行,满足了神的审判。作為铜蛇,祂更对付了人的蛇性,就是撒但的性情。基督十架的救恩,一面对付罪恶,一面毁灭蛇性。重生的意义,不是行為的改良,乃是本性的更换。尼哥底母再有道德,仍不过是毒蛇的后裔。 
 上文所题『救赎』观念的弱点,就是只看见人的罪行,没有更深入的探讨人的罪性。从积极面来说,神的爱是在一更高的层次临及人;从消极面来说,人的堕落是在更深的层次被破坏。人不光是在行為上被玷污,更是在其本性上被破坏。故『神爱世人』不光是爱一个犯了罪的人,更是爱一个在本性上成了蛇的后裔的人。这个人所需要的,不光是法理的救赎,更需要另外一种生命,带来另外一种性情。神的救恩不光赦免我们的罪行,更将一位是生命的主赐给我们。这救恩不光解决我们外在的问题,更应付我们里面的需要。『神爱世人』的这个人,不光需要赦罪的恩,更需要生命之分赐。耶穌说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进神的国。神的国乃是神生命活动的范围,正如鸟的王国,乃是鸟的生命活动的范围。能有分鸟的王国者,需具飞鸟之生命;能有分禽兽之王国者,必需具禽兽之生命。同样,惟一能有分神国者,乃具神生命者。因此人必须重生,在本性上得著神的生命,方能有分神的国。十三世纪东正教教父Nicolas Kavasilas著《基督里之生命》(The Life in Christ)一书,指明人堕落后共有三个难处,即罪性、罪行、与死亡。『此三者救主皆一一对付了,头一件难处(罪性),救主藉其成為肉身解决之。第二件难处藉其被钉十架解决之。最后难处,即死亡之暴政,藉救主之从死復活,把死亡从我们本性里完全剷除。』这位古圣很明显看见,人堕落之后的问题,
不单是一个罪行的问题,也不单是死亡的问题,更有一个性情的问题。诗歌之王卫斯理查理(Charles Wesley)有名诗一首:『听阿,天使讚高声』,其中最后一节,即说及此性情上之得救:
 『万国「羡慕」,万民「望」,愿你安家我心房;女人后裔—得胜者,在我里面毁古蛇;亚当旧样全除尽,你的形像将我印;末后亚当的丰盛,使我变成你荣形。』
 这里所说,『在我里面毁古蛇』,就是指约翰三章十四节铜蛇的工作说的。基督不单除去我们的罪行,更在我们本性上毁掉古蛇的罪性,并把『末后亚当的丰盛』,分赐到我们里面来,使我们『变成你荣形』。

 永远的生命

 神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世人,不单来作世人的救赎主,更是来作世人的生命。『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远的生命。』不错,这里有救赎(不至灭亡),但救赎的目的是為著『永远的生命』。『不至灭亡』不是终极目标,终极目标乃是反得『永远的生命』。以救赎為主的观念,将重点放在『不至灭亡』上,一切以拯救和挽回為主题。然而神的目的不仅在救人免致灭亡,乃是在叫人得著神永远的生命。

 相信的意义

 要达到此目的,人必须相信。相信的意义就是接受,相信不是头脑同意,也不是人云亦云;相信乃是接受。在原文,相信带有『信入』的意思。换句话说,真正的信心还不是客观的承认,乃是一主观的承受。藉著信,我们接受神独生子到我们里面来。在神方面,祂的工作乃是分赐;在人方面,我们的责任乃是接受。约翰福音第一章说,接受主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因此信就是接受。相信不是一种理智的认同,相信乃是接受神所分赐的,就如母亲餧婴孩喫奶。在母亲一面乃是分赐,在婴孩一面乃是接受。所有接受神独生子之分赐的人,不至灭亡,反得永远的生命。神独生子的生命,进到人里面,将人里面罪恶、死亡、堕落的因素除去,将人性拔高,叫这人不至灭亡,反得永远的生命。这永远的生命,不是神身外的一件东西,乃是神的自己。因為同书一章四节说,『生命在祂里头』,同书十四章六节更说,基督就是生命。因此,得著永远的生命就是得著神,也就是与神同生命,同性情。这就是神在人身上永远的计画。

 独生子

 在这里还有一点值得讨论的,就是在这节经文里所题『独生子』的问题。『独生子』当然是指基督说的。这位基督就是约翰一章所说的『话』,而这『话』就是神的本身。祂就是神。祂先被称為『话』,后被称為『独生子』。按字面说,『神…将祂的独生子赐』文中第一位是分赐者,第二位是被赐物。在此,神所分赐的不是祂身外之物,神所分赐的乃是祂的自己。在约翰福音同章,我们看见神不单分赐其独生子,祂也赐予圣灵(约三34)。因此神赐『子』,神赐『灵』,事实上就是神分赐祂自己。
 一般的观念十分注重『救』字,但约翰三章十六节并没有题到『救』字,只题到『赐』字。『救』的福音固然重要,『赐』的福音更為奇妙。因為,『救』的福音叫人得救,『赐』的福音叫人得神。然而,这两者并不是彼此排斥的,『赐』的福音包括『救』的福音。人要得神的分赐,当然必须先得著神的拯救。拯救是手续,分赐是目的。拯救叫人有分神的工作,分赐叫人有分神的自己。人很难脱离拯救的观念,其主要原因,乃是人不能脱离自己的情形与处境。但神的经纶乃是以神的旨意為中心,以神的心意為出发点。从人来看,他最大的需要,是解决罪和死的问题。从神来看,祂的心意乃是与人联合,与人成為一,并叫人成為祂的翻版,作祂的彰显。

 结 论

 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不是说﹕神怜悯世人,来拯救世人,叫一切能理解并承认这真理的,得以脱离地狱,升上天堂。约翰三章十六节乃是说﹕神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远的生命。神爱我们,照著祂的形像和样式造了我们,為要叫我们能像祂。只是人堕落了,在本性上与神的性情不合。故此神差祂的儿子耶穌基督,先為我们钉死十架上,解决罪和死的问题。但祂的工作不仅如此,在復活里,祂分赐祂自己到人里,叫人重生,得神生命,以致在生命与性情上与神有分。如此人就得以脱离旧造,成為新造,不至灭亡,反在生命与性情上与神一样。於是爱人的神得著人,為神所爱的人得著永远的生命,亦即神的自己,这就是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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